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不少保护动物已经家育户晓 私自饲养保护动物违法吗?

点击: 时间:2015-02-26 16:36 作者:汤姆的声音  来源:未知 

  如今不少保护动物在各大网购网站上都可以看见他们的身影,其实细数起来不少市民家中都有保护动物的身影:刺猬、画眉、草龟……前段时间甚至有人在赶集网上看到凤头鹰的出售。
  一位杭州的王先生就在赶集网发帖称,“有当年的红隼转让,可以训练叫远和盘飞,有喜欢驯养的朋友请联系!”东方网记者拨打帖子中公布的电话后联系上了王先生,他表示自己售卖的是今年刚出窝的3个月大的红隼,雌的雄的都有,但目前货还未到,“周日才有货。”谈及货源,王先生并不避忌,笑着说,“有专人负责去打,拿到我这里卖。”他说,只要买家有意向,他可以托人从杭州带到上海,再确认交易地点。
  笔者从市野生动物保护协会了解到,不仅捕杀野生保护动物触犯法律,法规还规定,未经许可不得私自饲养鹰类动物。同时由于饲养鹰类需要相当的条件,申城市民也不可能获得相关许可。专家表示,所谓“人工饲养鹰类就不涉及野生动物保护”的说法完全不存在,呼吁市民切忌购买野生保护动物,助长非法捕杀。
  此外,有网友在斥责卖家的同时,对于相关网站也提出异议。一些网友认为尽管赶集网发布了“免责声明”,称“任何透过赶集网的网页而链接及得到之资讯、产品及服务均系用户自行发布,赶集网对其合法性概不负责,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”,但是为贩卖非法物品提供平台,就没有责任了吗?
  野生动物保护专家提议,市民若发现此类情况应该及时举报,以便主管部门及时查处。若有市民已经购买饲养野生保护动物,专家建议可直接与野生动物保护协会等机构取得联系,相关工作人员会上门了解情况,尚具有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将适时放生,已经丧失野外生存能力的动物则将送至动物园等机构。
第一农经整理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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